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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·国家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日前专门就此发出警告:非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,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,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,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“乡产权”、“小产权”,均不符合法律规定,不受法律保护。但记者近日走访发现,在成都的东西南北,特别是三环以外直至部分郊区县,这种“乡产权”房,仍然以一种另类的开发、销售方式,吸引着人们的视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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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房地产市场,近年出现了一种被称作“乡产权”或“小产权”的边缘性房产,说它边缘,是因为它既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,也没有房屋产权证,但由于其大大低于周边商品房的价格,也引来了不少急于需要住房的人,当然也引来了不少恼人的投诉。[详细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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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·成都的“小产权房”,单价一般只有周边商品房的一半,在郫县甚至只有1000多元一平方米,价格优势非常明显。这是一个发生在乡村的城市话题,在城里人看来,都是房价惹的祸。因为合法性遭受质疑,小产权房价格比商品房低了一大截;又因为价格优势,小产权房有了生存空间。小产权房既反映出了城市低收入家庭对廉价房的强烈渴望,也反映出了城乡二元土地政策结构下,农民的地产与房产权利,正逐渐在原本灰色的空间里变得清晰起来,并要求正式的法律表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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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名词解释 |
| 所谓“小产权房”,是指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商品性住宅。它一般由开发商与村委会合作,或由村委会自行开发建设。因用地性质,它不能获得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,当然也不能上市交易。其“房产证”是由乡镇政府自制颁发的,卖房者是村委会,因此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。由于不存在土地出让金,也不用缴纳各种税费,所以成本很低,价格也很低,这也正是它大受欢迎的主要原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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