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家庭的背景
这是一个极有实力的农民工家庭,25岁的郑忠杰是家中最大的经济支柱。2002年10月,当时年仅22岁的郑忠杰从北京一家工厂车间退出,来到佛山从头开始。他的一切经济收入,全部交由母亲吴婉琴保管,身上从来没有超过100元现金。郑忠杰说:“我在家中实行的是绝对的公有制,父亲是私有制,母亲是股份制、救助制。”之所以选择这种规则,他说:“父母都是50岁上下的人了,从个人来说我是报父母恩,从家庭形势来说,负担越来越重,我必须先扛重的一头。” 有多重?我问。——“起码占90%以上吧。”经调查,事实确实如此。
2002年10月—2005年6月,郑忠杰辛辛苦苦挣的金钱总额共有11·6万元,即3591·3元/ 月,119·7元/天。而现年52岁的郑万贤则是有钱则花,又好赌成瘾,广交酒肉朋友,几乎是入不出敷。2002年10月初—12月底,郑万贤在佛山市南海区几个建筑工地负责打水泥,本来应有2940元工资,但最后拿回家的只有460元(这将近三个月的车费还是全由儿子郑忠杰负担)。2003年3月中旬,已无事可做两个多月的郑万贤又到广州市白云区负责建筑打杂,干了15天,又回家休息。19天后,又到一个厂房当看守员,干了44天。这总计59天的工资本应有1960元,但最后拿回家的只有320元。这样的例子很多,几乎次次如此。一年12月,郑万贤真正在做工的时间不超过8个月。按照他自己的技术实力和人缘脉搏,即使一年只做8个月,也应有1万元的剩余钱。然而实情是,2002年10月—2005年6月,他真正拿回家的钱只有3430元,即106·2元 /月,3·5元/天,等于挣一包烟的烟钱。
郑万贤是个很特别的人物。说他特别,是基于三点:第一,他有一个不简单的儿子;第二,他自己的朋友贯通三教九流;第三,确实够豪爽够仗义,具有类似北方汉子血性——甚至可以说是“侠义”——的种种特征。说他是个人物,是因为他的事情一传十、十传百、百传千,在来自贵州、四川、重庆的部分打工人里面很有号召力,别人办不了的事情,只要他出面,都容易解决。这个人,经历的苦难非常多,在江湖上有一帮很讲义气的打工兄弟,许多感恩待德的兄弟宁愿自己吃亏也要给郑万贤一个面子。但郑万贤本身并非要图任何实际回报,许多事情都是本着“搭把手、帮个忙”的心态,助亲属、老乡、朋友一臂之力。郑忠杰也传承了父亲的这一特点,但他做事很谨慎,多了点书生气,少了点江湖气,想到的事情多,做到的事情少。不过,一旦轮到资助他人,父子两人则都是全无怨言,责无旁贷。
(四)潜藏的危机
一、救助制度。首先,我对郑万贤一家对弱势群体的大力扶助深感钦佩。那29·52%的支出比例,而且不求实际所获,处在他们这样一个艰辛奋斗的农民工家庭,其实已经在精神层面上超过了许许多多的慈善家。但是,这也恰好反面证实了弱势群体的救助机制并没有有活力地运转起来,他们这叫“自助”——民工救助民工。而民工这个群体,在整个中国的经济地位实际上是非常低的,尤其是珠江三角洲,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远远低于江苏、浙江、福建一带,可是许许多多的工厂竟连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。有的工厂很狡猾,干脆就把工资定在最低工资标准,然后又百般克扣工资,表面上是走上合法,而表面的背后则是合法背后的非法。民工这种经济地位,迫切地需要一个深入他们内心,并成为求援习惯的有生命力的机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