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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彝良县人冯军将自己的煤矿卖给贵州盘县的聂某后,为达到撵走聂某、霸占其支付煤矿的首付款500万、收回煤矿的目的,冯军等人雇请凶手,欲将聂某安排管理煤矿的孙某、张某砍残。3月3日晚,冯军等人雇请的凶手在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行凶时,误将筠连县一名交警认成孙某,将其砍成重伤。昨(18)日,警方向媒体透露,经过市、县公安机关连日的艰苦侦查,这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全市挂牌督办案件日前告破,冯军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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飞来横祸 无辜交警受重伤
3月3日晚,筠连县交警大队民警潘某应朋友李某邀请,到县城内一茶楼玩耍。两人正在茶楼一雅间内玩耍时,4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突然闯入,手持猎刀、匕首向潘某的双手、双脚砍去,致使潘某身中10余刀,伤情十分严重。行凶过程中,李某也被歹徒砍伤。随后,歹徒和前来接应的同伙驾车逃往珙县。
性质恶劣 市县警方全力追捕
歹徒在公共场所嚣张行凶,性质极其恶劣!当晚10点35分,筠连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,刑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,一面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治疗,一面开展调查走访、设卡盘查及现场勘查等工作。
案发后,该案被确定为市公安局挂牌督办案件。宜宾市副市长、市公安局局长王剑明指示:“快速成立市、县专案组,加强领导,组织精兵强将,限期15天破案。”筠连县公安局局长刘维林任专案组组长,抽调市、县刑侦、技侦精干警力全力缉拿凶手。同时,专案组向周边兄弟单位发出协查通报,协查与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相似的可疑人员。
通过前期的艰苦取证和大范围的排查工作,3月12日上午,专案组民警得到信息,赵某(男,20岁,筠连县筠连镇莲花村人) 当晚在案发现场出现,有可能参与作案。专案组立即布控,抓获赵某。经讯问,赵某交代了与谢某(男,20岁,高县文江镇人) 、陈某(男,20岁,珙县巡场镇人)等人于3月3日晚在筠连县一茶楼持刀伤人的犯罪事实。当晚,专案民警分别前往珙县、高县,在两地警方的协助下,将陈某、谢某抓获。专案组根据陈某交待受人指使的情况,3月14日,前往四川省内江、云南省昭通,相继抓获犯罪嫌疑人杜某(女,35岁,兴文县人)、李某(女,38岁,珙县人)、刘某(男,51岁,重庆市荣昌县人)、赵某(男,46岁,珙县人)、周某(男,43岁,贵州省盘县人)、冯某(男,33岁,云南省彝良县人)。至此,该案基本告破。
雇凶伤人 认错对象伤交警
经审查:冯军系原彝良县柳溪乡一煤矿老板,2007年11月,经人介绍,冯军将煤矿作价1560万元卖与贵州人聂某,约定分三期付款,首付500万元。聂某接手该矿后,安排周某、孙某、张某管理。经营一段时间后,聂某认为买贵了,流露出不愿在约定的3月底支付第二期款400万元的意向。冯军获悉后十分不满,许诺将煤矿收回后分一半股份给周某,将周某收买。随后,冯军与周某、刘某密谋将聂某安排管理煤矿的孙某、张某砍残,达到撵走聂某、霸占500万、收回煤矿的目的。密谋之后,冯军安排周某掌握孙某、张某二人的行踪,刘某物色打手,伺机下手。刘某通过其情妇李某找到赵某、杜某夫妇帮忙,赵某、杜某二人通过其女儿物色到唐某(男,17岁,珙县人,赵某某的男朋友,在逃)、华某(男,16岁,珙县人,在逃)、杨某(男,16岁,珙县人,在逃)和陈某等四名打手。3月3日,周某将孙某、张某两人开云南牌照的车辆在筠连县准备住宿的情况告知刘某,刘某随即将此信息转告赵某、杜某夫妇。赵某、杜某二人安排唐某等人驾驶川Q439**黑色小轿车到筠连县城寻找孙某、张某二人。因对筠连县城的地理环境不熟悉,便由高县的谢某联系筠连的赵某带路,在县城一宾馆内寻找到孙某的车辆,并发现宾馆旁一茶楼410包房里有两名客人的其中一人与孙某特征相似。陈某带领华某、唐某、杨某持猎刀、匕首冲进包房将正在消费的潘某、李某砍伤后驾车逃回珙县。
目前,冯军等人全部被刑事拘留,警方正在全力追捕其余在逃的犯罪嫌疑人。(文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)
[责任编辑:hidewa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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