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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警察要求懂法律电脑 考试不合格不得晋升
http://cd.qq.com  2008年03月16日11:49   新华网    评论0

新华网成都3月15日电 (记者 刘大江)精通专业基本法律知识和掌握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,2008年起成为四川警察晋升训练准入的项目。这些项目考试不合格者,不得评先评优,不得晋升警衔和职务。

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公安厅了解到,今年7月,四川省将公共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作为民警警衔晋升训练准入的

项目。10月底前,各警种、部门组织本系统民警进行专业基本法律知识考试,并将专业基本法律知识考试合格作为民警取得执法资格的依据。

四川省还特别重视警察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和岗位专业技能的训练。2008年3月底前,由省公安厅制定公布信息化应用技能“四会”(会信息录入、会制作文档表格、会网上信息应用、会收发邮件)标准。2009年1月,将信息化应用基本技能考试合格作为民警警衔晋升训练准入的项目。另外,岗位专业技能考核结果也将纳入年度公务员考核“德能勤绩”中“能”的重要内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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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beyondwei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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