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婷婷被判三缓五
“告诉你一个好消息,婷婷马上就可以回家了!”昨日上午,王琴(化名)在得到法院对女儿婷婷的宣判结果后,第一时间里向亲朋好友们打电话“报喜”。去年8月,王琴19岁的女儿婷婷用枕头捂死了患有精神病的孪生妹妹娟娟后,被公安机关逮捕(本报曾报道)。由于案情的特殊性,该案引起了市民们的广泛关注。昨日上午10时,彭州市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,婷婷犯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,缓期5年执行。这样一个判决结果让在场的所有旁听人员都感到意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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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张 父母整夜睡不着 一早就往法院赶
时间:早晨6时许 地点:彭州市法院大门口
“我前天就从律师那里知道了法院的宣判时间。”在得到了这个消息后,婷婷的父亲廖成刚、母亲王琴这两天一直紧张不已。“这几天一直都睡不好觉,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着,就担心判决结果不好。”
因为心里的担忧,夫妇俩前晚整夜都无法入睡。和他们一样一夜无眠的,还有婷婷的干爹李全华等20多名亲属。昨日早上6时许,婷婷的父母和亲属就驱车从成都赶到了彭州市法院。一群人站在法院的大门口,焦急而不安地等着法院开庭。婷婷正在读高三的妹妹佳佳也专门向学校请假,到法院旁听对姐姐的宣判结果。
宣判 婷婷闭着眼睛听判决
时间:上午10时 地点:法院大法庭内
昨日上午10时,婷婷被法警带上法庭。记者注意到,婷婷穿着一件灰色上衣,并没有穿平时犯罪嫌疑人出庭时要穿的“黄马褂”。相比1月31日开庭时,婷婷的面色红润了不少,精神状态也显得很好。一见到王琴,婷婷露出了微笑,王琴也报以女儿一个微笑,场面显得温馨。
婷婷站在被告席上后,在主审法官张敏的点头示意下,法警为婷婷卸去了手上的手铐。
据了解,之所以不穿“黄马褂”、不戴手铐,是因为去年省高院在《进一步规范刑事庭审工作的若干意见》中对此作出了规范。其中规定,被告人着号衣、戴手铐、脚镣受审的,法警应当在法庭外让其脱去号衣。被告人戴手铐、脚镣到庭的,审判长可以根据被告人是否有暴力倾向、情绪是否可能失控,有无安全危险等具体情况,决定是否指令法警为其卸除手铐、脚镣。据了解,婷婷在1月31日的开庭审理中就没有穿号服,这让她成为了本省第一名不穿号衣出庭的刑事被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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