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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图(图片来源:资料图)
年仅17岁的四川来并少女小童为窃取钱财,先后扮演中间人和卖淫女两个角色,引诱好色男子上钩,然后趁机盗走对方现金、手机等价值9000余元的财物。近日,小童因盗窃罪被迎泽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处罚金5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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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9月11日下午,四川来并少女小童随机拨号联系到了成年男子邢先生,"闲聊"中小童以中间人身份谈妥要给对方介绍卖淫女。当晚9时许,小童又以卖淫女身份与邢先生见面,一同到双塔东街一家宾馆开了房间。在二人分头到宾馆洗浴中心洗澡期间,小童偷偷溜回房间,盗走了邢先生的8700元钱及1部价值1000余元的手机。案发后,赃款未追回,赃物追回并发还受害人。
法院认为,小童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鉴于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,属于未成年人,从轻予以处罚。(王君 荆海红)
[责任编辑:hidewa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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