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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一研究生辞职遭拒单位强扣档案
http://cd.qq.com  2007年12月29日08:03   四川新闻网-成都晚报    评论0

记者 蔡小莉 张磊

今年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刘楷(化名)进入成都一国有企业后不久,就产生了跳槽的想法。但他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至今留在单位,刘楷认为,单位故意扣留他的档案,导致他无法找新工作。为此,刘楷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,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。据了解,仲裁委将于近日对此案进行仲裁。

不适应工作 辞职遭拒

刘楷是吉林人,是今年从昆明理工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。去年12月,他和四川省有色冶金研究院(以下简称“研究院”)签了《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》。今年4月底,刘楷来到成都,他的户口和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也随之迁入单位。双方口头约定,试用期为半年。

进入研究院工作后不久,刘楷发现自己不能适应单位的工作。“单位的管理方式很陈旧,一些人根本不做事。”刘楷认为,这不是自己期待的工作环境,单位给自己开的工资也很低,于是决定辞职。今年10月8日,他向研究院提交了辞职申请书。

提交了辞职申请后,刘楷本以为可以顺利辞职,谁知他的申请并没有获得研究院人事部门的许可。10月12日,单位对研究院的工资薪酬体系进行了调整。10月29日,刘楷再次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,仍然没有获得通过。随后,刘楷离开了研究院,直接回了吉林,准备在家乡找一份工作。

认为单位强扣档案

他申请仲裁

由于刘楷的人事档案还放在研究院,他要求单位将自己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出,但遭到单位拒绝。刘楷还称,单位同时拒绝为他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。没有档案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,刘楷在找工作时遇到了难题,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份工作。刘楷认为,研究院故意扣留自己的档案,就是为了刁难自己。随后,刘楷委托律师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和研究院解除劳动关系,并将其个人档案转出。

在研究院向仲裁委提交的答辩书上,该院认为,院里并不是故意扣留刘楷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,只是要将这些档案转出必须遵照正常的程序办理。研究院称,只要院里接到刘楷新单位的调档函等文件,将立即为刘楷办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的转移事宜。昨日下午4时20分,记者致电研究院人事处,但人事处接电话的人称自己是清洁工人,负责人已出差,其余工作人员都在开会,随后挂断了电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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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责任编辑:monkeygou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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